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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评议部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公告

文章来源:本站  发布时间:2021-04-16  浏览次数:

 根据《常州市武进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》《常州市武进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(试行)》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,决定对有关部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评议。

 

部门及人大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评议情况表

 

评议对象 评议内容
部门工作情况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区人社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区交通局

 区市场监管局

1.贯彻执行宪法及相关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情况;

2.贯彻执行上级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、决定,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、批评和意见等情况;

3.履行工作职责和工作作风、工作成效等方面情况;

4.社会普遍关注和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;

5.区重点项目(工作)和区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。

人大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 政府

曹雄伟  区教育局局长

李  婷  区科技局局长

武华忠  区人社局局长

周  俊  区交通局局长

朱小平 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

1.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、依法行政、公正司法的情况,执行上级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、决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等方面的情况;

2.区委、区政府交办任务和本部门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,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的情况;

3.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情况,区人大代表议案或建议、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,人大代表直通车、人大机关信访事项等的办理情况;

4.个人思想作风、工作作风、民主决策、团结协作、清正廉洁的情况;

5.区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它事项。

法院

邵建荣  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

吴文亮  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

何纪华  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

陈  波  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高新区人民法庭庭长

白  雪  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速裁庭庭长

戴  超  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

周  运  区人民法院前黄法庭审判员

检察院

唐黎刚  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

赵  荣  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

秦中新  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

谈小锋  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

许榴琴  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

 

为使评议结果客观、公正,区人大常委会真诚希望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,实事求是地向区人大常委会、人大代表、评议工作组反映上述部门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宝贵意见建议。区人大常委会将对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与建议进行归纳整理、认真研究,并督促相关部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抓好整改,确保工作评议取得实效。

本次征询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。来信请寄武进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(注明“工作评议”字样)或发送至电子邮箱wj6310100@sina.com,来电请拨0519-86310100。